龙陵县红十字会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龙陵县红十字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单位文秘工作。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
(二)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和其他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高校毕业生;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六)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具有城镇区域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登记有效状态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现场报名
1.发布公告:2024年2月1日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及电话:县红十字会(龙山镇龙山路龙陵县群团综合服务中心大楼4楼),联系电话:0875-6128602。
4.报名方式:由本人到县红十字会报名,并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3张;
(5)《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招聘对象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县红十字会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若有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拟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360元/月),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聘工作由龙陵县红十字会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龙陵县红十字会
2024年2月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MdCRn5cGrxs4JGPFjG7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