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网址:http://www.impta.com.cn)。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至12:00
3.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三楼
会议室(314)。
4.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资格复审通知书》(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格式见附件3)、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8)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9)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1份。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关证件、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2024年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工作人员的,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471-4951044)。
3.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四、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4951044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1月24日
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4170231.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