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人员工作简章
毕节市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是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 “同工同酬”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人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编外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1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招聘信息与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1月28日。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1月30日。
2.报名地点: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七星关区营盘路17号)。
3.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4.报名所需资料
(1)《毕节市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考生自行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相关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取消的岗位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专业知识测试,复试为岗位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2月2日-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3.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费缴费信息到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七星关区营盘路17号)领取。
4.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考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初试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复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含3∶1)确定进入复试人员。若初试成绩同一职位考生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复试。
6.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初试、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7.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8.考试成绩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试缺考、考试成绩无效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并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相关资格证书的。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初试、复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公示合格人员名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用工合同,并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九、薪酬待遇
工资及“五险一金”待遇参照七星关区新进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十、本次招考中,各岗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 8347766 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
附件:
1.毕节市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毕节市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毕节市七星关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1月22日
来源:https://www.bjqixingguan.gov.cn/xwzx_500441/tzgg/zp/202401/t20240122_83602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