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金融事务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为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强化资本赋能、防控金融风险等各项工作,提升金融集聚辐射功能,发挥金融为集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作用,经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厦门市集美区金融事务中心。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员。
厦门市集美区金融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金融事务中心”)隶属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中心,经授权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金融服务、企业上市服务、投融资方案设计等工作。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岗位实行市场化招聘。此次将招聘执行主任1人。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是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三是成熟一个聘用一个的原则。
招聘基础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3. 要求“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台港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为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院校毕业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应聘者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岗位介绍与任职要求
(一)岗位职责
执行主任(1名)。岗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开展区金融事务中心市场化业务,从金融工具创新、项目资本对接、企业上市服务、国际金融创新、金融产业发展、投融资方案设计等方面入手,全力推动各方资源高效融合,助推集美高质量发展。
(二)任职条件
1.双一流硕士研究生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院校毕业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金融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持有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等资格证书之一;
2.具备最少10年金融机构工作经验,有直接领导或管理金融产品落地、金融工具及政策创新或推动企业上市等相关业绩;擅长与政府部门及企业联系和合作,具备最少2年与政府部门或大型企业事务往来的经验;
3.熟悉银行、基金、上市、信托等相关政策,具备丰富的金融资源,熟悉区域发展概况,具备较强的统筹规划能力、推动能力、金融工具和政策创新能力;
4.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擅于整合多方资源、协调解决问题;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6.责任心强,勇于担责,有较高成就动机,抗压能力强;
7.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战略思维,能对金融行业和资本市场提出创新性举措;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薪资待遇
区金融事务中心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聘期管理(首期聘期3年,季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提前解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内或转正后经考核与岗位不符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者,可优先续聘。
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相结合的年薪激励机制。执行主任税前基本年薪50万元,绩效年薪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年薪包括“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交部分,个税自担。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简历甄选、面试、拟录用人员选定、体检、资料审查、正式录用等流程进行。
应聘通道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资料(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通过简历筛选的求职者,将适时安排面试。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00:00-1月19日24:00
(以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panxiasijm@jimei.gov.cn)的时间为准,超期无效)
联系人:潘厦思
手机:6108695
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若无法招聘到合适人选,可根据情况动态调整招聘时间。
附件:个人简历
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401/t20240105_10327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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