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
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会计的公告
根据消防大队工作需要,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会计人员1名,欢迎广大有志于消防事业者踊跃报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人员1名。
二、 招聘岗位要求
三、 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
6.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
2.提交资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证件(财务岗位所需)等相关证件扫描件;(3)其他能够体现自身特长的佐证资料;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需提交资料打包发送到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邮箱地址:173826725@qq.com,联系人:刘阳,联系电话:17387607080 季盛楠 联系电话 15912330119),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经我大队初核符合条件的,我大队将通过电联的形式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个人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
(三)政审
1.考察。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试用期和录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 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面议。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法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
六、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者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owyXAcKMOB_cQlwKV9E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