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伴镇人民政府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我镇脱贫人口家庭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勐腊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相关工作的通知》腊就业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勐伴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发勐伴镇15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含监测对象5个)。现向全镇各村小组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及职责
(一)乡村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按时完成村辖区内要求完成保洁的作任务。
(二)就业信息员。负责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农村劳动力就业入户调查、监测、信息统计录入、相关数据维护更新、岗位推送、培训需求收集等。按时完成村委会辖区内就业信息采集工作任务。
二、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为800元,按月支付。享受 100 元/年/人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岗位数量
150个
四、选聘人选条件
安置对象为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且有能力胜任工作的脱贫人口家庭劳动力。年龄范围为男 16 周岁至 59 周岁、女 16 周岁至 54 周岁。
注:(一)各乡镇通过国办系统进行查询比对,确保安置人员符合条件。(二)一人一岗。一人只能安置在一个乡村公益性岗位,不能重叠安置在同部门或跨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可用勐腊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生态护林员和光伏项目公益岗人员名单进行比对筛选,重复的不能安置。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镇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选聘资格条件、名额、岗位报酬等。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镇政府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此环节应有:村民小组会议研究推荐人选→村“两委”会议研究→乡镇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公示。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在村内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扶贫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定后,由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六)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按岗位类别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六、续聘要求
按照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化管理的要求,对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协议期满后同步进行续签聘用,符合人员选聘条件的按照程序续聘,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重新选聘:1、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2、刑事犯罪的;3、终止就业需求的; 4、不履行岗位职责的;5、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6、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七、勐伴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
乡村公益性岗位是解决特殊困难家庭增收问题的有效途径,请广大村民监督我镇乡村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勐伴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岩康坎 0691-8871375
勐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mb8EovIFEip2CiFgtpL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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