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名
招聘岗位: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强政治素质和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写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
4.思想品德优良,有大局意识,服从管理,积极进取,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带上就业失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北部行政中心5号楼401室),咨询电话:0879-2189152,18908797456,联系人:徐老师,邮箱:pegwbgs@126.com。
四、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不低于普洱市思茅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本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本单位对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的录入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送交我单位。
(五)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市直机关工委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3年9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td0Fr17OzlV74RbEwbL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