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生态环境监察中心招聘公告
为加强集团公司生态环境监察工作,集团公司依托科环集团设立生态环境监察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集团公司生态环境和职业健康监察工作。按照《关于设立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环保监察“五中心”的通知》(国家能源组织〔2023〕515号)要求,现通过集团系统内公开招聘方式选拔中心人员,具体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职能定位
生态环境监察中心是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察体系的组成部分,接受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业务指导,承担集团公司委派的安全环保监察工作任务,独立开展工作。进行重大问题隐患跟踪督办、现场监督检查、事故事件调查等,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人员编制
中心由科环集团综合服务中心拆分而来,编制12人。
(三)机构和岗位设置
中心依托科环集团设立,均为独立机构,不与现有部门合署办公。中心设主任1人,由科环集团领导班子副职兼任;设常务副主任1人(M11),主持日常工作;设副主任1人(M10)。
中心设综合室、生态环保监察室、节能低碳监察室和职业健康监察室4个科室。生态环保监察室负责生态环保监察,设污染防治、生态治理、取水用水监察主管。节能低碳监察室负责节能和碳排放监察,设节能减排监察主管。职业健康监察室负责职业健康监察,设职业健康监察主管。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中心主任、副主任不超过50岁;科室主任、监察主管不超过45岁。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中心主任、副主任相关岗位工作8年以上;科室主任、监察主管相关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或全日制研究生3年及以上)。
4.职级:职级M11、M10人员可报名中心常务副主任(M11);职级M10、M9人员可报名中心副主任(M10);职级M9、M8人员可报名科室主任;监察主管无职级要求。提拔任用人员应履行干部考察程序。
5.专业:详见岗位具体要求。
6.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上报审批、录用入职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至9月1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陆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信息系统报名。
五、应聘指南
1.查询职位。应聘人员可登陆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网站(https://zhaopin.chnenergy.com.cn)内部招聘栏查询具体招聘信息。
2.注册简历。应聘人员需按照系统指引,进行实名注册,并填写个人简历,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留学生提供留服中心认证)、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相关附件,须详细填写个人工作经历情况。
3.应聘职位。每名应聘人员仅可应聘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如需更换岗位,须取消前次应聘,再发送新的求职申请,取消报名的岗位不能再次应聘。
4.考试测评。中心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网站系统、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请确保填写的邮箱、手机号有效,并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六、有关事项
1.中心不承诺解决北京市户口及配偶工作。
2.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在浏览网页时,推荐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3.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4.不接受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报名。
5.中心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也不以任何形式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培训等费用。
附件:1.生态环境监察中心招聘人员条件一览表
2.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管理系统应聘用户使用手册
附件:
附件2: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管理系统应聘用户使用手册.pdf
来源:https://zhaopin.chnenergy.com.cn/annc/showgg?id=3d58023e-5a52-4199-8eac-3263f3e0b7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