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面向华电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的公告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省的直属单位,于2021年11月在长春市注册成立。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吉林区域新能源发展规划、项目前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的建设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吉林公司所属企业面向华电系统内外公开招聘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能力、资历、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诚恳谦和,做事踏实认真,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执行力,忠于华电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章守纪、勤勉尽责、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善于合作共事,团队意识强,有良好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工作关系融洽。
(三)与所在单位和拟入职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未在党政纪律处分期或配合调查期内;不存在需任职回避或公务回避的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职工作病症。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见附件。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扫描招聘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应聘者还需同时上传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以及近3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资料等。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择期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按笔试、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公示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在入职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应如实、主动告知个人身体状况及重大疾病史,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审批录用
按规定履行审核备案程序后,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按吉林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或另行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面试前不接待来访。
(三)应聘者录用后执行吉林公司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四)如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该岗位可空缺;招聘单位不对未被录用者作相关解释工作。
(五)用人单位不负责解决户口、住房以及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0620019
来源:https://www.chd.com.cn/site/2/2023-08-15/664979f0b7c844df98173957e9e455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