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相关程序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差额考察,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下14名同志进行为期半年的试用,现公示如下:
一、法规业务岗(1名)
周 辉(潼南县委政法委)
二、调研文字岗(1名)
陈 鑫(长寿区纪委监察局)
三、宣教业务岗(1名)
李翔宇(北部新区公安分局)
四、计算机网络岗(1名)
任海军(丰都县纪委监察局)
五、工资和干部档案管理岗(1名)
汪 华(石柱县纪委监察局)
六、办案业务岗(3名,按姓氏笔划排序)
田 敏(綦江区区委办公室)
何 磊(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张天志(北碚区纪委监察局)
七、综合业务岗(6名,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柱雄(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胡 超(涪陵区区委组织部)
顾 斌(大足区纪委监察局)
韩宝苍(黔江区检察院职侦局)
谭官浩(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魏建新(开县纪委监察局)
对上述14名同志的试用如有意见,请于2012年10月26日前电话或书面向市纪委干部室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受理人员将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选调试用的问题,我委局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选调试用。
电话:63899475 63895972
中共重庆市纪委
重庆市监察局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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