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规定比例递补笔试成绩排名后一位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递补进行1批次,递补后仍未达到2: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裁减相应招聘人数。个别紧缺专业岗位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进行面试。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8日-9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
资格复审地点:
1.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387号
联系电话:0871-65311619
2.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云南省综合交通发展中心)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环城西路1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区2号楼
联系电话:0871-65309321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报考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
4.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户籍证明资料等)。
考生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因所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复审不能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复审材料如有疑问,请提前联系招聘单位。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原则上必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诺其真实性,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考生,应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协商确定具体资格复审方式。
2.资格审核人员严格按岗位条件审核考生所提供材料,确认材料的真实、准确并复印存档,提出审核意见并登记结果。
3.对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予以通过,在其准考证原件上加盖复审通过公章。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不予通过,并当场说明理由。考生必须凭加盖复审通过公章的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遗失不再补办,也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请妥善保管。
4.复审未通过考生,可在8月10日前对审核材料进行补充。若补充材料证明考生符合岗位条件,则考生可以通过资格复审。逾期招聘单位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该岗位正常进行递补。
(四)纪律规定
1.考生须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对审核过程中违规人员将作如下处理:
招考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参与报名、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处以5年禁考。
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假照片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证明材料不实但未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此类证明材料包括所学的学科专业、毕业时间、学历性质、政治面貌、性别等。
(2)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处以5年禁考。
2.资格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得以与岗位条件无关的理由给予考生不通过,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交通运输厅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各项规定,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
面试、体检等工作委托第三方专门机构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于近期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工作人员纪律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发现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可以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871-65305693、65309129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来源:http://jtyst.yn.gov.cn/html/2023/zhengwugonggao_0804/129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