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招聘公告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化解全省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为满足办公需求,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岗位说明
文字编辑岗位:1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传媒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2.有新闻出版、文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撰稿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新闻策划、组织、写作等能力,有良好的新闻敏感度,善于发现捕捉热点问题;
4.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热爱写作,能对稿件内容及标题进行把关、优化、升级,熟知各种文体写作要求;
5.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且电脑操作娴熟;
6.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工作协调力和执行力,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新媒体编辑岗位:2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广播电视、中文等相关专业,有新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
2.熟练掌握摄像和视频剪辑技能,编辑制作电视端、广播端、网络端等各种不同领域的新闻作品,能够完成复杂环境下摄制任务者优先;有无人机驾驶证者和无人机拍摄经验者优先;
3.能熟练使用PR、Edius、AE、PS等软件,可独立完成视频的后期剪辑、特效、后期合成、音乐音效字幕等技术者优先;
4.具备良好的策划能力,有良好的新闻敏感度,善于发现捕捉热点问题,提出独特创新见解;
5.面对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反馈,能适应新闻宣传工作随时出动、应急值班的需要;
6.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工作协调力和执行力,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02
基本条件
1.因工作岗位特殊,需安排值班、遇突发事件遂行出警,招聘对象仅限男性;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条件可放宽);
4.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文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文职工作的情形。
03
招聘程序
0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据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压缩打包后发送到邮箱:1205644890@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0871-64569539(李老师)。
02报名时间:7月24日至8月1日。
03资格初审:收到报名信息后,经初步审核,我们将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参加后续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及审核进度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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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报名须知
(一)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本人负责。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四)依据有关规定,对新招的人员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五)此次人员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享有最终解释权。
05
人员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照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试用期限为3个月;转正后工资按“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计算。此标准随国家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详细工资待遇按照总队文件规定执行。
(二)保险保障: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三)休息安排:享受每周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每年有带薪年假。
(四)工作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昆明市官渡区海塘路666号)。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jtWxqRFSaZQpM1sjeyG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