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岗位
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工作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2.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20日;报名方式:填写《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至xsbnzxczxj@163.com邮箱。咨询电话:2132050,2134449(传真)。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州乡村振兴局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考察
州乡村振兴局对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州乡村振兴局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四)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五、工资福利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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