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
工作服务示范站专职社工招聘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推动丽江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的建设,丽江市民政局于2023年03月17日发布了“丽江市省级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站专职社工招聘预通知”。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由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丽江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12名专职驻站社工的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
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聘 人数 | 岗位职责 |
1 | 丽江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专职社工 | 古城区束河街道 | 3 | 以“服务岗社工”身份驻站开展工作,围绕民政工作领域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等的作用(具体服务参照云南省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清单开展)。 |
2 | 玉龙县石鼓镇 | 3 | ||
3 | 玉龙县拉市镇 | 3 | ||
4 | 宁蒗县大兴街道 | 3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具备良好的素质修养和职业道德;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
5.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评估等综合能力;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需为丽江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005年4月期间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2.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管理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违纪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lj_hxzx@163.com)进行报名,相关报名材料请报考人员在玉龙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17:30截止
(三)报名要求
1.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按要求完成报名,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供的报名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3.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扫描件(如有);
4.社会工作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如有);
5.诚信及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
长按上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承诺书
(五)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由玉龙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与笔试。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联系询问。
2.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考试及录用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设开考比例(1:2),达到开考比例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直接进行面试;
2.本次招聘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由笔试及面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比50%。测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和面试由玉龙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参加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通过玉龙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4.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申请,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丽江市民政局和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以及居住地或户籍地为本次招聘示范站所在地人员。
五、岗位选择
综合成绩公示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岗位要求、个人意愿、户籍信息等综合因素确认每位考生的岗位,如出现不服从招聘单位岗位调剂而放弃岗位的人员,放弃人员需签订《放弃岗位选择承诺书》,放弃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位进行递补。
六、体检
选岗结束次日,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玉龙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通知相关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延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公示与录用
通过丽江市民政局和玉龙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开展备案并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录用。
八、岗位待遇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薪酬为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具体金额以劳动合同为准)。
九、招聘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2.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报考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重要提示
1.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丽江市民政局及玉龙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玉龙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报考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并自行承担招考期间个人的安全责任。
5.未尽事宜由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6.报名咨询电话:0888-5348119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和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04月0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eqb4qu6ZJGJ4H0TFO7M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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