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公务员选调公告
为保障永善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永善县纪委监委岗位需求情况,打开进贤之路,引进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投入永善纪检监察事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安排
面向永善县内、外考察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人数5人。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科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科级干部或者有政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3年内年度考核结果(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永善县内各乡镇(街道)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需同时满足服务年限满5年,且近三年至少有1次考核为优秀或近10年来获得过县级(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7.专业不限,具有纪检监察、政法、审计、财会、项目工程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8.报名需征得本单位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推荐人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包括直系亲属、配偶及子女等重要关系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人选推荐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个人可结合专业条件要求和个人意愿,在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荐报名,有关单位可进行组织推荐。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
3.证明个人学历学位、特长和专业的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证书等材料。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履职考核表)。
5.干部信息采集表。(附件1)包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6.所在单位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后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后现场报送,也可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
(二)考察调研。永善县纪委监委对申报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评估后实地考察。
(三)提出拟调配方案。经考察考核人岗相适的,由永善县纪委监委组宣部提出拟调配方案,报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
(四)体检。由县纪委县监委适时组织开展体检。
四、有关要求
(一)引进的公务员,其职级按照职务与职级并行有关政策执行,并结合本单位职级职数实际确定。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考察全过程,如发现考察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考察资格。
(三)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31日。因特殊情况错过报名时间的,可以及时与永善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沟通联系,永善县纪委监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邮箱:444677132@qq.com,联系电话:0870—4121074,15087769919,联系人:王仕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善县纪委监委组宣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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