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永胜县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性别不限。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永胜县永北镇凤鸣南路延长线)
联系人:黄建平 、和松珍
联系电话:0888-6543910
四、面试、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含技能测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含技能测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含技能测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26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在报名现场填写。到现场报名时,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按需提交):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及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永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胜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kISOpG3pf9KYTu4r_GO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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