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优先。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有临沧市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注:疫情期间,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总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其他;月工资4100元(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内5026室)。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联系人:刀朝阳联系电话:0883-7621691
(五)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经过面试、综合测评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录用人选到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如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考核录用人员不合格,即取消录用人员资格。确定公示人选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总期限为3年(一年一签)。
来源:http://www.shuangjiang.gov.cn/info/1029/83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