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市级单位招录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和招录单位审核,县级及以下单位招录职位(含公安系统)由所属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法检系统职位分别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审核。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7月26日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市级单位(含法检系统)职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0号。
(二)各县(市、区)职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
1.隆阳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隆阳区金山路中段。
2.施甸县:中共施甸县委党校报告厅,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文武社区甸阳东路12号(原老公安局院内)。
3.腾冲市:中共腾冲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0号。
4.龙陵县: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
5.昌宁县: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地点: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四、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陆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询。公安机关招考的人民警察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2022年毕业生,届时现场签署学历获取承诺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在考察阶段完成。
(四)户口簿。报考限“生源或户籍”“招考职位所在州(市)或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的职位,资格复审时还需携带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如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携带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
(五)报考选调生职位的人员。携带所在学校审核盖章的《云南省2022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非2022年毕业人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底以前。
(七)提供《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八)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资格复审相关程序
1.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由报考人员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资格复审。
2.由报考人员向审核部门提交职位所需资格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同时,报考人员签订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盖有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由报考人员持有用于参加面试,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3.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个人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导致未按时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个人自愿放弃。
七、提醒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对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视为不合格,并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考录程序。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符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请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现场核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测量体温正常(<37.3℃),提供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有序离场。
3.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登陆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和保山先锋(http://zswldj.1237125.cn/html/bs/index.html),认真阅读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联系咨询电话
保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0875)2122559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0875)2207024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0875)2203864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0875)8121817
中共腾冲市委组织部:(0875)5152861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6851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530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24日
来源:http://zswldj.1237125.cn/html/bs/2022/7/24/b390168e-b3f4-4afd-8688-a67e50d514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