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重庆市政府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90余亩。教职工700余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35%、硕士博士研究生占75%、“双师素质”占82%、海外留学经历占10%,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烹饪大师、行业领军人物等40余名。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招生,在校学生近16000人。
学校以高端平台引领对接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市商务委新型商务智库建设,建有重庆市商务经济研究院;与中科院合作共建中科重庆大数据技术应用研究院;立足于推动专业建设、加强产业对接、服务地方经济,建有渝菜研究院和重庆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致力于加快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建有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
新时期,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朝着国内具有引领作用、文理兼备的高水平应用型商务类高等院校和“三步走”战略目标不懈奋进。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如“40周岁以下”,均指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属学校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公示拟聘结果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4)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件以打包形式发送至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聘邮箱(cqswxyzp@126.com)邮件命名为:2022博士+姓名(例如:2022博士+某某)。
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博士人才报名表(附件2);
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博士人才花名册(附件3);
3.应聘人员请将身份证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发送PDF版本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初审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考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
本次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根据情况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参加考核。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综合面试前开展,请应聘人员根据面试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针对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综合面试(分值100)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程序,综合面试通过现场交谈答辩、学术交流等形式进行,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综合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递补由学校认定。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递补的次数由学校认定。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swxy.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未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及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公告所要求的成果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
2.咨询电话:023-61691068(王老师、韩老师)
3.报名邮箱:cqswxyzp@126.com
4.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邮编:401331
5.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swxy.cn/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岗位表.xls
2.附件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博士人才报名表.docx
3.附件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博士人才花名册.xls
4.附件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6/t20220630_10872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