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补充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单位将恢复开展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6月30日18: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swzjgkqr@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确认参加面试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邮件主题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0107101234);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声明》,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放弃面试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3)。电子邮件主题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现场资格复审
请此前未进行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7月8日上午9:00-11:30,携带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过的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西里3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9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西里3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本次招录实行差额考察,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面试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心理素质测评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
六、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须严格落实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认真阅读《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本通知附件4),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面试前,如因疫情原因调整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10-61989124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22年6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96543/c517677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