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2〕6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法守纪、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本次录用人员须从事野外、高空和夜间监测作业)。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专业要求:
5.1本科:化学 、应用化学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与制药专业。
5.2研究生: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专业。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办公系统软件及网络运用技术。
8、具有长兴县范围内常住户口(截至2012年10月8日)或长兴县生源毕业生(高中毕业证书或迁出时的户口证明);
二、招聘程序
1、报名要求。
1.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8:30-16:30。
1.2报名地点:长兴县环境保护局综合科(长兴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楼11楼)
1.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录用程序。
1.1考试:考试采取实际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1.1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考核内容为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要求的基本操作技能。实际操作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面试考核。
实际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通知发出后出现自动放弃情况,按实际操作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3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0.6+面试成绩×0.4,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并列,则以实际操作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2体检、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1.3公示、录用: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报道后7日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局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
单位地址:长兴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楼11楼。
咨询电话:6050902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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