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成立于1980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综合性台湾研究学术机构,系教育部人文科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教育部首批区域与国别研究培育基地之一。台湾研究院致力于建成全国一流、世界领先的台湾研究基地,成为全国最好的台湾研究人才库、思想库和信息库。因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我院法律研究所拟招聘教师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985”、“211”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能够履行厦门大学助理教授相应职务岗位职责。详见《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及《台湾研究院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细则》(厦门大学人事处网页-重要专栏-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专栏)。
2.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可放宽限制。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1.所需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
2.计划招聘人数:1-2名。
三、待遇情况
受聘教师实行聘用制,享受厦门大学同级职务教师同等待遇;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引进人才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并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支持。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请从厦门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厦门大学新聘教师申请表》填写并提供如下材料:个人简历(含两寸免冠彩照)、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代表作及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请寄送至“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503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zhouyihong81@xmu.edu.cn。信件或邮件标题格式如下:姓名+应聘厦大台湾院(毕业大学-专业),例:张三应聘厦大台湾院(北京大学-社会学专业)。
2.经过我院初步审核通过后,将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7971
传真:0592-2183538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邮编:361005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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