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公开招聘消防会计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会计文员1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合工作岗位的重大疾病等。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管理。
4、大专以上学历,持初级以上会计证。
5、一年以上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
6、熟悉财务处理程序,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了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等。
7、年龄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含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有关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在学校教育期间受到开出学籍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等。
(二)岗位职责
1、本单位会计凭证的审核、录入、整理和归档。
2、按月结账、对账,负责本单位账务月度结报工作。
3、编制本单位消防经费支出规划、年度经费预、决算和预算调整。
4、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会计账簿。
5、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
6、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二、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投递简历),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能够反映本人特长或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三段64号)三楼办公室。联系人:詹晨阳,联系电话:15983911318。
2、报名时间
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19日(仅限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预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中的相关信息。结合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查,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应聘人员,其他材料不予退还。如审查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实际年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离职证明、天府通健康码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严重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的,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面试环节。
(三)笔试、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考题范围为参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
2、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不达标者将直接淘汰。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政治审查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经政治审查合格后,由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录用名单,由大队电话通知为准。
三、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通知合格人员进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符合岗位要求者,与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制度及待遇
实行8小时工作制,正常节假日休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并免费提供食宿、工作制服。
2、正式录用后每月平均工资35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待市政府落实《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后不低于4100元/月。
3、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的消防会计文员购买“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接受报名,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肃招聘纪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凡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4月2日
来源:http://www.gyct.com.cn/info/1487/1090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