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局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迪庆州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资格审查、文化素质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公告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岗位、职责
(一)人数。共招聘400名(男360名,女40名)。
(二)岗位。共设三个岗位。其中:男辅警岗340名、男辅警驾驶员岗20名、女辅警岗40名。所有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三)工作职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维稳处突、巡逻执勤、卡点查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突发性灾害事故救援等工作任务。
三、待遇标准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经费由财政按每人每月6225元标准(含工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核定和保障,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特警辅警服装。其他福利待遇:勤务期间食宿免费;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统一安排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云南省户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男性1.68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国民教育学历),退伍士兵以及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学历条件放宽到初中及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
6.工作地属高寒山区,须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熟练的驾驶技术;
8.同等条件下,按照以下顺位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迪庆户籍考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特警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2月8日至2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自2月8日发布公告时至2月14日17:3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考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guiz.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1863)报名或点击文章最下方“阅读原文”进入人事考试考务服务平台网址报名。
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除需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外,还需上传《报名登记表》、《报名承诺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扫描件或图片。考生通过报名审核后,需向报名平台缴费(每人70元),成功缴费后报名完成。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4日24:00。
(三)准考证打印
2月16日9:00至2月17日8:00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
州公安局政治部0887-8652266
迪庆人力资源市场0887-8222626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月17日9:00至11:00,时间为2个小时。
(二)笔试地点:香格里拉城区范围,具体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版)等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四)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月19日至2月20日9:0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迪庆州人力资源市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思给洛巷8号,迪庆州人社局2号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报名承诺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个人近期标准照电子版及云南健康码、行程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后续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体能测评
(一)测评时间:2月21日、2月22日。
(二)测评地点:将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测评内容: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全部合格方为合格,其中一个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按考生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其中,男驾驶员岗考生1000米跑测评成绩放宽30秒。
(四)参加体能测评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九、面试
(一)面试时间:2月23日、2月24日
(二)面试地点:将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参加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四)面试方式及成绩构成:面试以问答方式进行,每个考生时间为3-5分钟,分值为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后续资格。
十、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2月25日、2月26日、2月27日。
(二)体检地点:迪庆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三)参加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有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基本条件第八点中优先招聘情形的按优先招聘情形办理,如果不符合优先招聘情形或同时具备优先招聘情形的,则按体能测评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后续资格,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内容: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本公告招聘条件等规定执行,委托资质医院的体检中心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过程中,由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对体检人员进行吸毒检测,检测结论为阳性或有吸毒史的,体检不合格。
十二、考察
考察和政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政审复审时间为2月28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参加考察和政审的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迪庆州公安局委托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实施,内容以不得报考的8种情形为主,同时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执行,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并经体检合格,依次进行递补。
十三、公示
3月1日至3月3日,经考察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迪庆州政务网、公告栏、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和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反映的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且影响从事特警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属实且不影响从事特警警务辅助工作的,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自3月4日起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鉴于特警工作的特殊需要,每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有工作单位报考的,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上岗后,因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辞职造成人员减少的,按照减少多少、补充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录,补录对象为本次招聘进入面试程序且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结合考生意愿和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开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未能履行服务期的,按合同追究相关责任;
(五)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务必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招聘期间,所有成绩、信息统一在迪庆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迪庆警方”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六)本次招聘所有环节,考生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对在各招聘环节中淘汰人员,不再单独通知本人,敬请谅解;
(七)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进入考点必须出示云南健康码、行程卡,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笔试当天,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续环节中,如未离开迪庆境内,无需再次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八)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招聘监督电话:0887-8652212;
(九)此次招聘工作一切流程按公告执行,如遇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招聘流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迪庆州公安局)负责通知与解释。
请所有报名人员务必关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并注意查看信息,后续所有事项以“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不再另作通知。
附件1.报名登记表(微信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文件或在报名平台下载打印,请双面打印)
附件2.报名承诺书(微信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文件或在报名平台下载打印)
附件3.疫情防控须知(微信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文件或在报名平台下载打印)
迪庆州公安特警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itJIZqpV_ySsrUg0dFajQ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