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发展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按照《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号)要求,于2013年12月经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审核批准建设的一个跨学科、相对实体运作、开放性的国家级研究机构。2021年7月,依托云南农业大学成立云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云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与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实行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合署办公。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研究,根据云南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学科研岗位)公告(https://www.ynau.edu.cn/info/1060/19771.htm)要求,新农村发展研究院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学科研岗位)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等要求须符合岗位的应聘条件。具体如下: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学科研岗位)计划表 |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 业 | 考试类别 | 备注 |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 教学科研岗 | 2 | 博士研究生 | 【1】理论经济学(包括该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专业) |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 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 0871-65229803 邮箱: 2752767823@qq.com |
【2】应用经济学(包括该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专业) | ||||||
【3】工商管理(包括该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专业) | ||||||
【4】农林经济管理(包括该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专业) | ||||||
【5】公共管理(包括该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专业) |
3.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月30日18:00之前.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所需应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2752767823@qq.com
3.应聘材料要求
(1)国内毕业生: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需附最高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认证报告)或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求职简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境)外毕业生: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求职简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
(1)“教学科研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
(2)研究院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考试。
5.注意事宜
(1)应聘人员统一采用邮箱报名,不接受纸质、现场、短信或来电等报名。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研究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笔试
博士招聘免笔试,资格初审和复审通过后直接参加面试。
四、面试测评与考察
1.面试测评
(1)面试前,研究院进行资格复审,需查验拟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拟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博士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具体面试要求由研究院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加试专业知识环节的成绩排前者为考察人员。
(2)考察工作由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主要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要求:
(1)确定的体检人员须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2)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都不予聘用。
(3)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等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2021年国内应届毕业生,若至2021年年底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4.新聘用人员须按学校要求,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团学工作,以及参加驻村扶贫、支教锻炼等工作。
5.新招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12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研究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后报人事处。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七、岗位待遇及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聘用人员待遇按《云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学校积极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聘用人员申报各类科研和人才培养等项目。
八、纪律监督与要求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8﹞35号)进行处理。
2.招聘负责人、招聘领导小组成员、考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导师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招聘工作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4.招聘工作由云南农业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3.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71-65229803
2.监督电话:0871-65229805
3.邮箱:2752767823@qq.com
4.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网站:https://inrd.ynau.edu.cn
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1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inrd.ynau.edu.cn/info/1008/20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