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荣军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省荣军医院(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231号)。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于专业测试前分不同专业岗位抽签确定顺序。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本人“安康码”为绿码,考试当日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考场时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接受体温检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二、成绩合成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笔试不设专业科目,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荣军医院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指导监督省荣军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荣军医院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我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厅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2—8056007
0551—65902967
监督电话:0551—6560622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徽省荣军医院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职业成绩 | 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 | 笔试成绩 |
3000601 | 5234301602324 | 94.5 | 92.3 | 0 | 186.8 |
文章来源: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74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