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当前城区交通拥堵状况,切实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助推“两化互动”和“五个自贡”建设,经大安区人民政府、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交通管理协警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维护大安区交通秩序。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在自井、大安、贡井、沿滩区范围内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它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3、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4、体形端正,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信息发布
在大安区党政网、交通信息查询网大安区交警大队主页、自贡市人事考试网、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大安区交警大队负责,笔试委托大安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10月8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在大安区交警大队办公室(大安区燊海井对面)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和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手续报名。
(三)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和缴费程序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大安区交警大队负责。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大安区交警大队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报名表》2份,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安排在10月11日上午8:30,地点自贡四中(自贡外国语学校)。体能测试项目共包含4项,1000米跑、5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3、缴费:体能测试通过的考生应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两科合计人民币100元。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大安区交警大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和临时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由大安区交警大队会同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全过程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占笔试总分的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分的40%。
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2年10月16日,上午8:3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1:30《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于2012年10月19日在大安区政府、区交警大队、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大安区交警大队会同区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1、面试比例:根据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总分相同,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成绩也相同,则一并参加面试。达不到比例,可直接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2012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时间内,到大安区交警大队领取面试通知书。对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递补面试人员于2012年10月25日(截止下午6:00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由区交警大队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要求无色盲、两眼裸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1.0以上。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安区交警大队具体组织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经大安区交警大队确定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大安区政府、区人社局、区交警大队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及监督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大安区交警大队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大安区交警队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大安区交警大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大安区交警大队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大安区交警大队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含上岗前培训考核。经培训考试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交通管理协警员聘用合同由交警大队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用工形式为临时用工,不占单位编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二)待遇
月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奖金,并按规定统一参加社会保险。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安区监察局 5522240)
十一、本方案由大安区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安区交警大队 4702705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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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交警大队协警员报名表.doc》来源于自贡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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