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补招就业辅助员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4号)要求,目前因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的空缺,拟在我县补招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罗源县户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电脑录入文字与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4.困难家庭(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或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8月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四楼(罗源县司前街20号)
3.报名材料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格附后请自行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联系电话:26832803,联系人:吴女士
三、聘用人员待遇
1.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招聘方式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经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由县人社局局会议研究决定录用人员。
六、公示
1.拟聘人选由县人社局局会议确定后,将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八、本公告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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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luoyuan.gov.cn/xjwz/zwgk/gggs/202107/t20210730_41532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