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积极实施“拉祜文化名县”战略目标,根据澜沧县民族歌舞团演员的实际和澜人事【2012】75号文件要求,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人,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人共20人,其中男舞蹈演员6名、女舞蹈演员12名;音乐创作(电脑音乐制作)人员(男)1名;灯光音响操作人员(男)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1.年龄:舞蹈演员在16周岁至23周岁。音乐创作(电脑音乐制作)人员、灯光音响操作人员,在25周岁至35周岁。
2.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高:女性158cm以上,男性168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舞蹈演员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化艺术表演,具有一定的表演天赋、表演技巧和表演能力。(掌握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懂少数民族语言,受过系统训练的艺术复合型人材优先考虑并可放宽条件)。
5.音乐创作(电脑音乐制作)人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化艺术创作,有一定的从事音乐创作、电脑音乐制作、录音和混音工作经验;能独立创作和制作原创音乐作品,擅长民族音乐、民族民间器乐演奏基础,有声乐、MIDI制作特长。
6.灯光音响操作人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熟悉灯光音响操作程序,有一定的从事舞台灯光、音响操控经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身高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条件,完全符合应聘条件的方可报名。
2.报名时,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应聘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起至2012年10月7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澜沧县民族歌舞团办公室(县民族剧院旁)
3.报名联系人:李 倩(老师)电话:13769912766
阮云波(老师)电话:13987998255
杨建高(老师)电话:13578191000
单位电话:0879——7221261
4.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8:00。
5.考试地点:澜沧县民族歌舞团排练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除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四、考试内容
(一)舞蹈演员
①普通话测试(自我介绍、诗歌、散文朗诵);②软开度,弹跳测试;③自备一首歌曲演唱;④舞蹈动作模仿;⑤舞蹈片段表演(不超过三分钟);⑥即兴舞蹈表演;⑦其他才艺展示。
(二)音乐创作(电脑音乐制作)人员:①创作(含制作)作品一首;②即兴创作;③音乐基础理论;④MIDI音乐制作∕电脑音乐制作处理、音频后期处理。
(三)灯光、音响操作人员:①舞台灯光音响应用及基本知识;②设计简单的基本灯光位图;③舞台灯光音响应用及组装;④现场对光及试音。
五、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在澜沧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1.经应聘、考试、体检合格者,填写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书,报主管部门审批。聘用期间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2.每月工资15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澜沧县民族歌舞团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