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1人(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委党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委党校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委党校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地址:宝安区委党校办公楼810室,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9990163,受理时间:公示期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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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考察合格人员名单.xls
文章来源:http://www.baoan.gov.cn/xxgk/rsxx/zkhxd/content/post_8998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