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镇关于公开招聘部分村(居)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的公告
为夯实我镇村(居)级卫生计生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扎实推进我镇卫生计生工作,根据县府办《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居)委会计生指导员聘用和管理方案的通知》(山府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镇公开招聘村(居)级卫生计生指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太保镇保城村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1名。
2.太保镇黑山村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1名。
3.太保镇上坪村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1名。
4.太保镇山口村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1名。
5.太保镇社区居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即需遵守生育时期的有关计生和生育政策,没有超计划生育、不够间隔生育、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无证生育、违法接养等行为)。本人子女无超生行为。
3.年龄18至40周岁。(即1980年6月25日至2003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5.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业务。
6.属招聘岗位所在村(居)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村(居)管辖范围内人员。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非村(居)“两委”干部及其直系亲属,非村(居)委监督委员会成员。
9.个人无征信问题。
三、招考方式
由太保镇人民政府组织统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分为计算机基础操作(100分制)和面试(100分制)两部分。计算机基础操作达60分及以上,按分数从高到低前3名参加面试。其中计算机基础操作占60%,面试占40%,即考试总成绩=计算机基础操作成绩×0.6+面试成绩×0.4。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聘用期限
原则上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凡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不称职的,给予解聘。
五、任职待遇
经县批准聘用的村(居)委会卫生计生指导员的,享受与村(居)委会“两委”干部同等的工资、津贴待遇。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党群服务中心(即太保镇服务大厅),联系人:胡美婵,咨询及联系电话:0763-8850095。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要提供的资料:1.报名表及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计生证明。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七、其它事项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2.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太保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8850095。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ls.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406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