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公开招聘一般类专干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公告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察,现将9名考察合格、拟录用为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一般类专干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21楼,邮编:518107,电话:0755-23199291,传真:0755-2994185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公开招聘一般类专干拟录用人员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公开招聘一般类专干拟录用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775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