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共辅助员公告
为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建设,深圳市坪山区决定公开招聘公共辅助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计划招聘公共辅助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坪山区公共辅助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纪律性强;
(三)毕业于《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院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人员,其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毕业院校均需为《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后出生),具有生物医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坪山区主导产业海外从业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30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时间及方式
1.报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9日(星期三)17:00止。
2.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需将个人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邮箱:chenyawen@szpsq.gov.cn,邮件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坪山区公共辅助员报名信息表》和《坪山区公共辅助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3.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须在确定为拟聘对象入职前获得相应资历资格证书,入职前需上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区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根据公告相关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果初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20倍,将根据考生毕业院校、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适岗能力测试的人选;如果初审通过人数未超过拟聘人数的20倍,则全部进入适岗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三)适岗能力测试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适岗能力测试。适岗能力测试以笔试为主,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养、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
2.适岗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适岗能力测试合格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查询。成绩合格者,表示其具备聘用为坪山区公共辅助员的资格,将纳入坪山区公共辅助员人才库。
(四)面试
1.坪山区各用人单位将根据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情况,结合自身工作需要,通知符合需求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会同区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组织,具体面试形式将根据实际岗位工作需要确定。
3.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岗位拟聘人员确定。各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的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五)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核实拟聘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人员须到深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岗位试用
体检合格者须在用人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考察,主要对职业品质、心理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人岗匹配等内容进行考察,试用期考察合格的,将予以聘用;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组织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报考者在考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聘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公共辅助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根据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岗位级别,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坪山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由各用人单位结合岗位需求从坪山区公共辅助员人才库中挑选递补人选。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公告咨询电话:0755-85211274、0755-28401984。
深圳市坪山区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8750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