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2个面试时段。
二、面试地点
昭通市实验小学(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6号,省耕公园旁)。
三、面试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
四、面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满分:100分。
(二)单个面试测评要素得分计算:每组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面试考官根据面试评分要求独立打出各测评要素得分,工作人员将考生的各测评要素得分输入面试计分系统,系统自动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将剩下的同一测评要素其他3个得分相加,除以3,得出单个测评要素面试得分(不四舍五入)。
(三)面试总分计算: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计算出所有面试测评要素得分,将各面试测评要素得分相加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面试总成绩。
五、面试场所
设候考室、考场和考后休息室。
六、面试日程发布
将于2021年5月15日18:00以后在“红色扎西网”(http://www.ztdj.gov.cn)、“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表》,请及时关注。
七、疫情防控
每时段面试前,考生应按照面试公告的时间进入考点,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接受体温测量。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内有效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内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以及符合本条第2款、第3款规定但不能提供相关报告(证明)的考生,由疫情防控专家组进行研判,确定考生是否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表》,上午时段面试的考生须在2021年5月16日上午7:00前、下午时段面试的考生须在中午12:30前准时到达对应候考室(昭通市实验小学启文院1—4楼)。5月16日上午8:30、下午14:00,仍未到达对应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资格复审签字的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候考室。
(三)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必须将相关资料和通讯工具(手机闹铃关闭,通讯工具关闭电源)放到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然后接受安检。凡不接受安检或安检后仍随身携带《昭通市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法检系统除外)安检须知》规定四类物品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请考生于5月15日18:00后,到面试学校外围熟悉环境。
(六)所有考生须仔细阅读《面试考生安检须知》《面试候考室管理规定》和《面试考生纪律要求》。
九、面试监督
整个面试过程主动接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附件:
1.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考生安检须知
2.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候考室管理规定
3.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考生纪律要求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9日
附件1
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
系统除外)面试考生安检须知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面试环境,规范考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等行为,根据人事考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须知。
第一条 考生安检主要是指通过对考生及其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探测,确保考生在参加面试时不携带相关违禁设备或物品进入候考室、考场。
第二条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接受安检。不接受安检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考生在安检过程中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罚,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 不能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四类:一是具有通讯功能、拍摄功能或各类信息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手表(含机械表)、智能手环以及各种音频和数字传输存储设备等;二是除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外的其他材料;三是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和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四是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
第四条 考生入场安检流程: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手机闹铃关闭,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列队依次接受安检;安检完毕、身份核验后到达指定位置候考。
第五条 考生面试前离开候考室后,再次进入的,需重新进行安检。
第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2
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
系统除外)面试候考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严格执行《面试候考室管理规定》,考生、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在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除候考区域工作人员和负责检查考生抽签工作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第二条 所有考生在进入候考室时必须接受安检。考生不接受安检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在安检过程中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的,视情节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罚,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检完毕进入候考室后,考生若需取用统一指定存放的物品,必须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经同意后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取用,但仅限于取用药品等必须用品,《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安检须知》中规定的考生不能随身携带参加面试的四类物品不得取用。
第三条 候考室工作人员固定管理本候考室考生,负责考生抽签及候考考生纪律管理。
第四条 考生在候考室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指定的候考室和组数候考,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其他候考
室,不得与其他组的考生混坐,不得大声喧哗。
第五条 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
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
系统除外)面试考生纪律要求
第一条 根据《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表》,上午时段面试的考生须在2021年5月16日上午7:00前、下午时段面试的考生须在中午12:30前准时到达对应候考室(昭通市实验小学启文院1—4楼)。5月16日上午8:30、下午14:00,仍未到达对应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第二条 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必须将相关资料和通信工具(手机闹铃关闭,通讯工具关闭电源)放到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并主动接受安检。凡不接受安检或安检后仍随身携带《面试考生安检须知》中规定的四类物品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第三条 考生不得穿制服(含人民警察岗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第四条 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第五条 考生须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第六条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第七条 面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讲普通话。
第八条 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考场内的面试题本、草稿纸以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
第九条 考生在考点区域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考生在面试进行过程中,不得因个人原因离开考场。如离开,视为提前结束面试。
第十一条 考生在候考室或考后休息室若需上卫生间,请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经允许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卫生间。
第十二条 考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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