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成立于1951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机构。针灸研究所下设9个基础研究室(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医院、中国北京国际针灸培训中心和期刊中心。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三级实验室3个,重点实验室1个,为“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灸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不含海外留学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八)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应聘登记表》(附件2),不能更改格式,并将身份证、成绩单、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提供)等扫描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邮箱zjsrsc@sina.com,并注明“职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学校+生源地”,可申报1-2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我单位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所党委会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60分。面试内容为综合性考察,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通过人数进行。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从现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将在我单位官网(http://www.acuworld.ac.cn/)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于面试后进行。按我单位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并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acuworld.ac.cn/)和“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要求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如某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302。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上述时间节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提供住宿。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89309
邮 箱:zjsrsc@sina.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附件下载: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21_413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