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泰宁县下渠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通告
因泰宁县下渠镇人民政府用工需要,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和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17〕12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主要从事下渠镇大坑村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泰宁县下渠镇人民政府。
3、有关要求:报名人员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两寸彩照3张、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填报和提交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申请人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2、泰宁县下渠镇人民政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体检等事项,请应聘者务必密切关注,正确填写个人常用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
四、考核、公示、体检和聘用
1、资格审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泰宁县下渠镇人民政府进行面试。
2、拟用公示:泰宁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tn.gov.cn:8082/)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体检:体检人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聘用:泰宁县下渠镇人民政府从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1年的书面合同。
五、薪酬待遇
保洁员公益性岗位工资142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7832368(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泰宁县下渠镇人民政府 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tn.gov.cn/zwgk/gggs/202104/t20210401_16490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