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9月18日—5月24日(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3-43780636
联系人:刘远明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四批)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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