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998年经原人事部批准,中心获得首批国家“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资格。2009年被北京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4A级人才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为部属单位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承办部系统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人才培训、人才测评、职位推荐、管理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信息开发服务,开展国际间人才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社会在职人员
培训管理岗(1人)、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岗(1人)、综合管理岗(1人)。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京内生源)
综合管理岗(1人)。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道德品质良好,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所有应聘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为京内生源(包括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5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1年4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0岁(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请填写《住建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准备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历资质等材料,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习成绩单,所有扫描件放入文件夹中,文件夹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cbgs@mohurd.gov.cn。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1日,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形式、时间等将在中心网站(www.mochr.com)发布,并通过邮件通知到个人,请及时关注。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含)。
(四)面试。中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面试,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心网站和电话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含)。
(五)体检和考察。中心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到中心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中心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联系电话:010-58311906
附件下载:
附件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docx
附件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3/t20210325_411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