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德庆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主要协助县纪委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安机关辅警共15人(男性9人、女性6人)。
二、招聘对象
退伍军人及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纪检、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要求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能吃苦耐劳(需值夜班)。
(三)德庆县户籍,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会说粤语和普通话。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1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肇庆汇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庆县德城街道青云路105号一、二层。联系电话:0758-7293088。
3、报名材料: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它相关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4张、《德庆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或到报名点领取,黑色签字笔填写一式二份),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上证件均确保真实有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笔试入围分数线按具体情况划定。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报考的笔试加10分。同时具备两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按招聘人数与笔试入围人数1:3比例确定(如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县体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联合组成考察小组, 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 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聘用。经政审合格录用的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并从待选考生中依次递补。被录用的人员需协助县纪委监委长期在德庆县辖区以外执行工作任务,须服从统一工作安排。
五、待遇及其它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辅警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同时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报考咨询电话:0758-7293088。
德庆县公安局
2021年3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dq.gov.cn/xwzx/wzgg/content/post_2488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