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农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工作情况再作具体岗位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 热爱农业服务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
3.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4. 身体健康。
5.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财会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综合行政文书写作能力;有农业服务工作经验。
(二)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简章及招聘相关情况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表1份(附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 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1号楼407(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人民广场)。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 41419796。
(三)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岗位所列的条件要求,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身份、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所递交的报名资料均不退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该岗位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最高分相同且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职数的情况,则由考官再次对并列最高分人员进行面试评分。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使招聘岗位职数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工资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用工情况签订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用工合同。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用工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不胜任所分配工作的,不予以正式录用。合同期满后可根据用人单位工作情况及人员表现续签。用工期间月基本工资将按璧山区相关规定发放,津补贴将参照璧山区相关规定执行;另按国家相关政策购买五险。用工期内待遇若因政策调整则相应作出调整。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二)参加应聘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联系电话:41419796联系人:王丹
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1年2月18日
来源: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fdzdgknr/zkly/202102/t20210220_8908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