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29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范围
招聘职位及职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且已取得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5日18时。
(二)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
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⑥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⑦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⑧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⑨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将报名资料扫描后一并打包发送至对应的招聘部门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X(姓名)+身份证号+岗位编号+联系方式”,不按照要求发送,造成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材料。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具体报名邮箱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月28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2.每人限报1个岗位。
3.初审后将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邮箱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1.考试类型分为面试和笔试+面试两种,具体见职位表。
2.考试说明:
①考试类型为面试的,按符合条件的总报考人数全部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拟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②考试类型为笔试+面试的,如总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未达到5:1的,全部进入面试;如超过5:1的,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0%和50%的权重折算后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成绩排名,按拟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如个别岗位考试对象达不到该拟聘岗位名额(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考试对象,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名单将会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3.考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注意:
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粤康码”显示异常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光明区国科大医院西院区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①至③项原件,审核验证④至⑨项资料原件并收复印件。同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7106632。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本公告由公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由招聘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
2、深圳市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6、任职回避承诺书
7、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1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xlsx
附件3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527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