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为本市计算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提供组织软件系统研发、信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质量与安全评测及认证咨询、信息工程项目监理等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说明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文化程度与资格条件;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
(二)岗位说明及具体条件
技术与质量管理部研发助理工程师(专技初级岗位)1名
岗位描述:
1.协助长三角数字经济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应用模式等相关研究工作,推动数字经济公共服务领域产品规划、技术方案制定以及产品研发等;
2.协助推进长三角数字经济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的技术研发和实施工作,推动标准研制、报告撰写等工作;
3.协助开展行业合作伙伴的沟通对接、数字经济领域产品评估验证等服务工作;
4.协助推进课题的关键技术研究、任务研发实施和组织协调管理等;
5.协助各类项目的策划、申报、实施等相关工作。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管理学及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掌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相关方向的新兴技术,具有独立的技术研究能力和学习能力;
3.具备撰写科研报告的基础、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相关项目工作经历,专著、论文的撰写经验和能力;
4.工作积极主动,具备较强的责任感,且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网络安全技术研究所网络安全测评助理工程师(专技初级岗位)1名
岗位描述:
1.协助研究网络安全理论以及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技术,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创新能力;
2.协助开展网络安全方面的风险评估、安全咨询、应急处置等工作实施,积极参与相关讨论,为客户提供相关建议;
3.协助项目组织和实施,确保项目流程和记录、报告、归档材料等质量符合要求;
4.做好项目中发现问题的跟踪分析和报告,并推动问题及时合理地解决。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相近专业;
2.获得等级保护测评师、CISAW、CISA、CISP、CISSP等证书者优先;
3.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及相关国家、国际标准规范,了解检测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和学习能力,有一定的测评管理体系建设和维护经验;
4.具有2年以上等级保护测评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在金融、能源、教育等领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经验和能力,会使用各类测评工具者优先;
5.具有一定的沟通、文字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gs@sscenter.sh.cn。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pdf格式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截止时间为: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30个自然日截止。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笔试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面试照常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相应的原件接受核验。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拟聘人员向人事部门提交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考察
由软件中心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上级部门网站(www.sast.org.cn)和本单位网站(www.sscenter.s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邮箱:bgs@sscenter.sh.cn
联系电话:54325166-3108
监督电话:51371621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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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129/t0035_1397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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