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12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体检及资格复审公告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的2020年12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要求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自行前往深圳市内任意一家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自理。
三、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1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复审地点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1719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7楼),联系人:金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14381。
(三)复审材料
提交报名所需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及体检报告进行复审。
(四)注意事项
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复审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12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入围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468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