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剧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歌剧院是排演歌剧、舞剧、交响乐、合唱为主的事业单位,剧院坚持以打造民族原创和创排世界经典并举、以民族原创为重点的方针,重视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文秘兼档案管理1人(管理九级)、人事1人(管理九级)。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1、文秘兼档案管理1名(所属部门: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剧院的收发文(包括机要件)和文件流转登记工作;
(2)负责剧院的各类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3)协助安排重大活动、会议事务等;
(4)协助完成相关的业务类工作及日常行政事务;
(5)参与起草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草拟、修改相关规章制度等;
(6)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秘书学、行政管理、档案管理、公共关系学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身心健康;
(3)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强;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4)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熟练写作各类公文;
(5)熟悉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及操作能力;
(6)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精通PS、AI等图像处理软件优先;
(7)取得档案管理资格证书,有文化单位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2、人事1名(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工作职责
(1)协助草拟、修改剧院各项人事规章制度;
(2)协助完成剧院招聘、人才培养、员工关系处理等相关工作;
(3)协助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组织生活等基础性工作;
(4)协助完成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5)协助完成日常行政事务;
(6)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劳动经济、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身心健康;
(3)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强;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4)熟悉党务管理的有关要求,熟悉人事管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优先;
(5)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
(6)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熟练写作各类公文;
(7)有人事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位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海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或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投至EMAIL: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并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会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择优通知考试。
3、考核方式
上海歌剧院将依据卫生防疫要求,根据岗位分类分批安排考生进行笔试及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由高到低的笔试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 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 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7
上海歌剧院
2020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201/t0035_1396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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