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和卫生系统财务核算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州内外考试聘用部分卫生类和会计类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聘用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考试聘用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考试聘用名额:33名
1、临床医学类专业:22名
2、会计专业:5名
3、影像专业:3名
4、检验专业:3名
(二)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临床医学专业(含西医临床、妇幼、预防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中医理疗、针灸),专科及以上,凉山籍未就业毕业生;
5、会计专业(含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管理、金融、审计),本科及以上,四川籍未就业毕业生;
6、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及以上四川籍未就业毕业生;
7、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批准录(聘)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录(聘)资格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2年9月12日至9月30日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双休日、节假日不报名)。报名时每人需交考务费每科50元。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2012年10月11-12日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开考比例
每个专业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录取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1︰3的开考比例计算后,相应减少或取消该专业考聘名额。
五、考试
1、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办法进行,总分为2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专业科目满分1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内容及卷面分如下:
考聘专业 | 考试科目 | |
公共科目(100分) | 专业科目(100分) | |
临床医学专业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内科学、外科学 |
(西医临床、妇幼、预防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中医理疗、针灸等) | ||
会计专业 | 会计专业知识 | |
影像、检验专业 | 影像学、检验学 |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国家和省“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按相关政策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报名时,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包括已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聘用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政策性加分
六、体检、考核及聘用
根据考试聘用名额,按照考生报考专业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出现并列名次则依次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聘用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办理试聘手续。试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分配办法及去向
根据工作需要,由高分到低分,临床医学自行选择到缺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影像、检验专业自行选择到缺编的中心卫生院工作;会计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自行选择到县中医院(1名)、县卫生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4名)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考试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4572217(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4574385(宁南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834-4572305(宁南县监察局)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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