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1. 市直招聘单位体检工作由市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
(一)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考察结果,按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的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招聘资格处理。市级人社部门将随意放弃招聘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备案。
(二)体检时间
1.市直招聘职位考生体检时间:2012年9月16日上午;
2.县(市、区)招聘职位考生体检时间,具体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三)体检地点:
1.市直招聘职位体检地点:金城江城区指定体检的医疗体检机构。
请参加市直招聘职位体检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20分到河池市人才市场大院(河池市新建东路3巷24号)集中。
2.县(市、区)招聘职位:具体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四)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地点
1.市直招聘职位体检考生于2012年9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河池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
2.县(市、区)招聘职位:具体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五)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费用
1.市直招聘职位考生体检费用按规定收取,每人290元,由考生自理,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缴纳。
2.县(市、区)招聘职位:具体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激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实行封闭式体检,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和相关身份信息,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
4、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联系方式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2558785。
各县(市、区)人社局:金城江区0778-2113283、
宜州市0778-3188330、罗城县0778-8216577、
环江县0778-8827637、南丹县0778-7211679、
天峨县0778-7821582、东兰县0778-6326275、
巴马县0778-6211755、凤山县0778-6811973、
都安县0778-5212588、大化县0778-5812171
河池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名单(市直招聘职位)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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