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
双河市纪律审查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纪律审查廉政教育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师市教育管理中心)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第五师双河市将在第三批招聘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师市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人岗匹配的基本要求;
4.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的工作方法。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师市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参加过2020年第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第三批次)笔试环节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100分以上(含100分)且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
(二)招聘条件
1.第三批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100分以上(含100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度第五师双河市纪律审查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在第三批次招聘中已聘用的考生不能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考生也可在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http://www.xjshs.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30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26日-30日20:00。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入围面试名单公布、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岗位表》。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如实填写《2020年度第五师双河市纪律审查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签名后扫描PDF版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584501809@qq.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进入面试名单公布
根据报名情况,以第三批次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15名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5人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岗位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在确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6666321,6666320
监督举报电话:
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0909—2296790
附件:
1.2020年度第五师双河市纪律审查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度第五师双河市纪律审查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0-11-26/73925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