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根据岗位需求不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籍以2020年11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数 | 招聘要求 |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 | 鄞江房管所 房产交易管理(工作地点: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房产交易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2391893813@QQ.COM,邮件主题为应聘者姓名。
联系电话:83867522联系人:严老师
以上岗位均为劳务派遣岗位,一经录用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海曙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用工标准为5.3万元/年(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即扣除单位和个人的五险一金后,月均实发工资在2500元左右)。
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news.nbrc.com.cn/sydw/202011/t20201116_105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