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乌什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乌什县人民医院位于乌什县热斯太东街31号,始建于1957年。经过几代医务工作者60多年的建设,如今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北京胸科医院、浙江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军区总医院、自治区肿瘤医院、自治区胸科医院、浙江省衢州市人民医院、浙江省衢州市中医院、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兵团一师医院的技术协作医院。并且发展成为兰州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哈密卫校、巴州卫校、喀什卫校、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实习基地。
医院现有员工596人,其中在编人员296人(专业技术人员286人),聘用人员300人;正高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34人,初级职称122人,县级拔尖人才13名,外聘专家1人,援建医疗队5支30人。
医院设有临床科室18个,医技科室5个,供应室等临床辅助科室3个;行政职能科室22个。
医院拥有120救护车11辆、16排CT、X光机、电子胃镜、支气管镜、DR、心脏彩超(IE33)、腹腔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五分类血球分析仪、全自动血凝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非接触眼压器、红外线偏振光诊疗仪、麻醉机、呼吸机、全数字超声诊断系统、C型臂、裂隙灯显微镜、手术显微镜、中心监控系统、体外碎石机等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固定资产1.1亿元。
近几年,医院先后荣获县级“先进医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民族团结“社会嵌入示范点”、反恐维稳“先进集体”;地区级“平安单位”、“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地区“优秀人才工作室”、“五一先进集体”;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爱国卫生红旗单位”;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临床医学专业20人,性别不限、民族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医师执业证者优先录用。
2、护理学专业30人,性别、民族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或通过护士资格证考试者优先录用。
(二)报考条件:
1.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
7.具有良好的国语沟通表达能力;
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乌什县人民医院)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10:00-11月20日下午19: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乌什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综合楼四楼);
4、需携带报名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等;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联系电话:0997——5505259;
联系时间:10:00——14:00 、15:30——19:30;
7、初审:由乌什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初审合格者将通知本人笔试时间,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招聘。
(四)面试:笔试合格者将通知本人面试时间,规定时间未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招聘。
(五)政审:面试合格人员需填写《乌什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政审表》(面试合格者现场发放),由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户口所在派出所、(市)县公安局盖章、出具政审意见,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面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乌什县人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经乌什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7天。
(九)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一)工资待遇
1、符合岗位条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2-3个月)。试用期期间进行理论、操作考试及综合考评考核。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者严重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劳务关系,取消聘用资格。一经录用薪酬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发放,试用期内享受80%的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经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发放全额工资。试用期交纳五险;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连续2年考核合格,医院给予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住宿:非本地学生免费提供住宿(注:两人一套);水、电、天然气等费用自理,按需配备基本生活设施。
2、生活补助:医院职工食堂,每人每月补助中餐伙食费200元。
五、招聘监督
乌什县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18509973547
医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望广大朋友积极宣传,乌什县人民医院期待您的加入!
乌什县人民医院
二0二0年十一月十二日
来源:https://www.ws.gov.cn/gsgg/20201114/i617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