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是上海工会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提供维权服务的实体机构。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就业服务部管理岗位(管理九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且尚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有处分记录者不予录用。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岗位说明:负责部门文档整理和归档;负责就业、心理及其他各类调研报告撰写;负责大厅接待窗口和线上就业平台的日常运行;协助筹备各类招聘会、培训活动。
招聘对象及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学类、管理学类、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聘办法及流程
1、报名
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公开招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告下方电子邮箱。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字)、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书面材料请寄至公告下方联系地址(书面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17:00
2、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由高到低按照岗位1:5确定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数,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未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重点测试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由中心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5、考察
由中心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合作共事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6、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施老师
联系电话:021-65467722(周一至周五9:00-17:00)
报名邮箱:szghyzfwzx@126.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120号2楼
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
2020年11月
下载附件
附件1《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113/t0035_1396128.html